五等-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10 年第 4 題單選題考點:得編列事項考點:應編入事項
依預算法規定,關於政府之下列內容①歲入 ②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 ③未來承諾之授權 ④債務之償還,屬應編入其預算書者有幾項?
B正確答案
預算法第13條明定,歲入、歲出、債務舉借與償還、以前年度歲計賸餘移用「應」編入預算;而未來承諾之授權為「得」編列,故應編入者共3項。
逐選項解析
A4得編列事項✕ 易錯陷阱
若將③「未來承諾之授權」也算入則為4項。但依預算法第13條後段規定,未來承諾之授權與可能支付之現金皆屬於「得」編列事項(具裁量性),而非「應」編入的強制事項,故不能計入。
B3應編入事項✓ 正確
依預算法第13條前段規定,①歲入、②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④債務之償還(另包含歲出、債務之舉借),此3項皆為法律明定「應」編入預算之強制事項,故正確答案為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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