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10 年第 33 題單選題
依決算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政府捐助基金累計50%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財團法人將其年度決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B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財團法人將其年度決算書送立法院備查
C政府捐助基金累計51%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該主管機關將其決算書送立法院備查
D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決算書送立法院審議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決算法第22條明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及「接收日本遺留財產成立」的財團法人,決算書須由「主管機關」送立法院「審議」。
為什麼答案是 D
完全符合決算法第22條規定,接收日本遺留財產成立之財團法人,應由主管機關將其年度決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決算法第22條明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及「接收日本遺留財產成立」的財團法人,決算書須由「主管機關」送立法院「審議」。
解題口訣抓三重點:「超過50%(或接收日本財產)」、「主管機關代送」、「送立法院審議」,核對選項即可秒殺。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在「累計50%」及「由財團法人送」。法規明定需「超過」50%(50%不含本數),且必須由「主管機關」代為送交立法院審議。
B✕
錯在「由財團法人送」及「備查」。依法應由「主管機關」送交立法院「審議」,備查僅為知會性質,不符法規要求的高密度監督。
C✕ 陷阱
錯在「備查」。政府捐助累計51%(已超過50%),其決算書應由主管機關送立法院「審議」而非備查。
D✓ 正確
完全符合決算法第22條規定,接收日本遺留財產成立之財團法人,應由主管機關將其年度決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財團法人決算書送審規定(決算法第22條)
| 適用對象 | 送交主體 | 送交對象 | 辦理方式 |
|---|
| 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 | 主管機關 | 立法院 | 審議 |
| 接收日本撤退臺灣遺留財產成立之財團法人 | 主管機關 | 立法院 | 審議 |
考選部最愛在三個地方挖坑:數字(50% vs 超過50%)、送交主體(財團法人自送 vs 主管機關代送)以及程序(審議 vs 備查)。閱讀選項時務必逐字核對這三個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