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概要105 年第 3 題單選題
根據公民投票法,下列何者不是地方性公民投票之適用事項?
A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
B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
C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D地方總預算案之複決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公投法明定預算、租稅、薪俸、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投提案,地方總預算案屬排除事項。
為什麼答案是 D
預算、租稅、薪俸、人事事項是公投法明文排除的禁區,地方總預算案不得作為公投提案,本題要選的答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投法明定預算、租稅、薪俸、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投提案,地方總預算案屬排除事項。
看到「預算、租稅、薪俸、人事」四大禁區,直接刪!這是公投法的絕對排除事項。
逐選項分析
A✕
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是公投法明定的地方性公投適用事項,屬於直接民權對地方立法的監督機制。
B✕
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也是公投法明定的地方性公投事項,人民可就立法原則發動創制。
C✕
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是地方性公投的三大適用事項之一,讓住民對重大政策有直接表意權。
D✓ 正確
預算、租稅、薪俸、人事事項是公投法明文排除的禁區,地方總預算案不得作為公投提案,本題要選的答案。
地方性公投適用 vs 排除事項
| 類型 | 項目 | 可否公投 | 備註 |
|---|
| 適用 | 地方自治法規複決 | ✅ 可 | 對已通過法規的否決 |
| 適用 | 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創制 | ✅ 可 | 人民主動提出原則 |
| 適用 | 地方自治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 | ✅ 可 | 對重大政策表意 |
| 排除 | 預算、租稅、薪俸、人事 | ❌ 不可 | 四大禁區 |
公投法設有四大禁區:預算、租稅、薪俸、人事,這些技術性財政事項完全不能提案。立法理由是避免直接民主衝擊代議制度的預算編列權,也防止民意短期波動影響財政紀律。考生最常錯在看到「總預算案」就聯想成「重大政策」而以為能公投,但只要沾上「預算」二字就直接出局。判斷時抓住核心:凡涉及政府錢怎麼編列、稅怎麼收、官員薪水怎麼定,一律交給代議機關處理,公投管不著。相反地,單純政策方向、法規存廢這類不直接動用國庫的才能進公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