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107 年第 9 題單選題
依保險法規定,下列關於保險費之敘述,何者錯誤?
A要保人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人壽保險之受益人,亦得代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B信託業依信託契約有交付保險費義務者,保險費應由信託業代為交付之
C要保人、利害關係人均有交付保險費之義務正確答案
D人壽保險契約之保險人對於保險費,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
C正確答案
保險費交付義務人是要保人,利害關係人只是「得」代付,不是義務人。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依保險法第22條,交付保險費「義務人」只有要保人;利害關係人僅「得代付」(權利),不是義務。本題要選錯誤敘述,故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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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險費交付義務人是要保人,利害關係人只是「得」代付,不是義務人。
看到「均有義務」「一律」這種全稱詞就要警覺,多半是陷阱。
逐選項分析
A✕
保險法第115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含受益人)得代要保人交付保險費,此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B✕
保險法第22條第1項後段:信託業依信託契約有交付保險費義務者,保險費應由信託業代為交付之。敘述正確。
C✓ 正確
錯誤!依保險法第22條,交付保險費「義務人」只有要保人;利害關係人僅「得代付」(權利),不是義務。本題要選錯誤敘述,故選 C。
D✕
保險法第117條第1項:保險人對於人壽保險之保險費,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敘述正確,此為人壽保險特有規定。
保險費交付義務 vs 權利
| 身分 | 性質 | 法條 | 說明 |
|---|
| 要保人 | 義務 | 保險法§22 | 主要義務人 |
| 利害關係人(含受益人) | 權利(得代付) | 保險法§115 | 非義務人 |
| 信託業 | 義務(依信託契約) | 保險法§22第1項後段 | 特殊情形 |
| 人壽保險人 | 不得訴請交付 | 保險法§117 | 僅能停效處理 |
C 選項把「利害關係人得代付」偷換成「利害關係人有義務」。『得』與『應』一字之差,法律效果完全不同——得是權利,應才是義務。考選部最愛這種一字訣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