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為憲法所規定之總統職權?
A審議行政院所提出之宣戰案
B向立法院提出媾和案
C依法特赦正確答案
D彈劾公務員
C正確答案
總統依憲法第40條行使特赦權;宣戰媾和案之審議屬立法院職權,彈劾屬監察院職權。
逐選項解析
A審議行政院所提出之宣戰案✕ 易錯陷阱
依憲法第63條,審議宣戰案屬立法院之職權,而非總統職權。總統依第38條僅有宣戰之權,但須經立法院議決。
B向立法院提出媾和案✕ 易錯陷阱
依憲法第58條第2項,媾和案須由行政院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後,再提出於立法院議決(第63條),並非由總統直接向立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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