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外國人受驅逐前之暫時收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暫時收容之處分,須經由法院為之
B收容雖屬人身自由剝奪,惟與刑事羈押性質不同,毋須適用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
C內政部移民署暫時收容期間不得逾24小時
D受收容人於暫時收容期間對於暫時收容處分不服,內政部移民署應於24小時內將受收容人移送法院裁定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釋字 708 號核心:受收容人若對暫時收容處分不服,移民署應於 24 小時內將其移送法院迅速裁定,以符合憲法第 8 條人身自由保障之正當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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