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108 年第 7 題單選題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有關訴訟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對原都市計畫作必要之變更,屬法規性質,縱直接限制一定區域內特定人之權益,亦不得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正確答案
B教師因曠職登記、扣薪、年終成績考核留支原薪等學校具體措施,認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侵害時,得依行政訴訟法或民事訴訟法等規定,向法院請求救濟
C受羈押被告如認執行羈押機關對其所為之不利決定,逾越達成羈押目的,不法侵害其憲法所保障之權利者,應許其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救濟
D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所為之決議,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
A正確答案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雖屬法規性質,但若直接限制特定人權益,釋字742號認為應許其提起行政爭訟。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敘述(即題目要選的答案)。釋字742號明確指出,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之變更,若直接限制一定區域內特定人之權益,該管轄法院應許其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以資救濟,不能以其為法規性質就堵死救濟管道。
考點:釋字742號考點:釋字784號考點:釋字653號考點:釋字3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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