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估價與理算概要112 年第 24 題單選題
一工程總金額3,000萬元,承攬人依合約投保工程履約保證1,500萬元,但因故違約未能完工。若定作人已付部分完工的工程費2,000萬元,而剩餘工程重新發包需要1,600萬元,問保證人需賠償之金額為:
A1,500萬元
B1,000萬元
C800萬元
D600萬元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工程履約保證保險理算以「實際損失」為限。本題實際損失為重新發包超額成本600萬,未逾保證上限,故賠600萬。
為什麼答案是 D
實際損失為重新發包費用1,600萬扣除剩餘工程原值1,000萬,等於600萬。未逾保證上限1,500萬,故賠償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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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工程履約保證保險理算以「實際損失」為限。本題實際損失為重新發包超額成本600萬,未逾保證上限,故賠600萬。
損失=(已付工程款+重包費用)-原總價=(2000+1600)-3000=600萬。600萬小於保證上限1500萬,故賠600萬。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1,500萬元為保證金額上限。保險理算以實際損失為限,不能直接以保額作為理賠金額。
B✕
1,000萬元是剩餘工程的原合約價值(3,000萬-2,000萬),並非定作人因重新發包所產生的實際超額損失。
C✕
800萬元為干擾選項,在工程履約保證保險的理算公式中無對應之計算邏輯或意義。
D✓ 正確
實際損失為重新發包費用1,600萬扣除剩餘工程原值1,000萬,等於600萬。未逾保證上限1,500萬,故賠償600萬。
工程履約保證保險理算公式
| 項目 | 計算方式 | 本題數值 |
|---|
| 原工程總價 | 合約約定金額 | 3,000萬元 |
| 已付工程款 | 定作人已支付給承攬人 | 2,000萬元 |
| 剩餘工程原值 | 原總價 - 已付工程款 | 1,000萬元 |
| 重新發包費用 | 完成剩餘工程之實際花費 | 1,600萬元 |
| 實際損失 | 重新發包費用 - 剩餘工程原值 | 600萬元 |
| 理賠金額 | Min(實際損失, 保證金額上限) | 600萬元 |
考生易將「保證金額上限(1,500萬)」誤認為理賠金額。保險理賠核心原則為「損害填補」,賠償額不得超過實際損失,故應先算出超額損失600萬,再與上限比對取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