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07 年第 4 題單選題
依現行預算法規定,下列何種經費之設定,應以法律定之?
C正確答案
預算法第5條規定,法定經費之設定應以法律定之,其變更或廢止亦同。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預算法第5條,法定經費之設定、變更或廢止均應以法律定之,因其具法律拘束力,不能僅憑預算編列變動。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預算法第5條規定,法定經費之設定應以法律定之,其變更或廢止亦同。
記憶法:「法定」經費 → 當然要以「法律」定之,望文生義即可秒選。
逐選項分析
A✕
歲定經費指以一會計年度為限的經費,依年度預算辦理,非以法律特別設定。
B✕ 陷阱
預算法將經費分為歲定、繼續、法定三種,並無「恆久經費」此類型,屬虛構干擾選項。
C✓ 正確
依預算法第5條,法定經費之設定、變更或廢止均應以法律定之,因其具法律拘束力,不能僅憑預算編列變動。
D✕ 陷阱
繼續經費指跨年度執行之經費(如重大工程),依預算程序編列即可,無須以法律特別設定。
預算法經費三大分類(預算法第5條)
| 類型 | 期間 | 設定方式 | 範例 |
|---|
| 歲定經費 | 以一會計年度為限 | 年度預算編列 | 一般行政支出 |
| 繼續經費 | 依設定條件或期限跨年度 | 預算編列+條件設定 | 重大公共工程 |
| 法定經費 | 依法律規定必須支出 | ★以法律定之★ | 教科文預算 |
本題陷阱在 B「恆久經費」——預算法根本沒有此類型!考生若不熟悉三分類,可能誤以為「恆久」聽起來最需要法律授權而選 B。記牢:歲定、繼續、法定三種,其他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