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07 年第 45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財物審計之敘述,何者正確?
A審計機關對各機關之現金、票據、證券等財物之管理、運用,得調查之;認為不當者,得隨時提出意見於各該機關正確答案
B各機關對所經管不動產、物品等之增減、保管、移轉、處理等事務,應按審計法及有關法令編製財物會計報告,依限送審計機關審核
C各機關對於所經管之財物,如已依照規定使用年限使用,且已達報廢程度時,必須報廢,其可自行辦理報廢
D不能利用之廢品,及未屆保管年限之會計憑證、簿籍、報表銷燬時,應徵得審計機關同意後為之
A正確答案
財物審計重點:現金票據得調查提意見(A正確);報廢與銷燬皆須審計機關查核或同意,不得自行處理。
為什麼答案是 A
符合審計法相關規定,審計機關對現金、票據、證券等財物管理運用得調查,認為不當得隨時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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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財物審計重點:現金票據得調查提意見(A正確);報廢與銷燬皆須審計機關查核或同意,不得自行處理。
秒解技巧:看到「財物報廢、銷燬」,直覺反應「不能自己說了算」,必須經過審計機關查核或同意,直接刪除C、D。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符合審計法相關規定,審計機關對現金、票據、證券等財物管理運用得調查,認為不當得隨時提出意見。
B✕ 陷阱
審計法第56條規定,應編製「財物會計報告」依限送審計機關「審核」,但實務與法理上,財物報表之送審細節與名詞易與會計報告混淆,且本題A為最精準無誤之法條原文。
C✕ 陷阱
違反審計法第57條,財物達報廢程度而須報廢時,其在一定金額以上者,應報審計機關查核,絕對不可「自行辦理」。
D✕ 陷阱
違反審計法第57條,廢品及已屆保管年限之憑證簿籍,依照法令規定可予銷燬時,應「徵得審計機關同意」;選項將保管年限要件誤為「未屆」,且可能以「備查」或「核准」等錯誤字眼替換「同意」,故非正確。
財物審計核心程序對照表
| 事項 | 法條依據 | 正確程序/權限 |
|---|
| 現金/票據/證券管理 | 審計法相關規定 | 得調查之;不當得隨時提出意見 |
| 不動產/物品增減保管 | 審計法第56條 | 編製財物會計報告,依限送審核 |
| 財物報廢 | 審計法第57條 | 一定金額以上者,應報審計機關查核 |
| 廢品/憑證銷燬 | 審計法第57條 | 已屆保管年限者,應徵得審計機關同意後為之 |
財物審計的陷阱常在「程序名詞」與「權限歸屬」。例如將「查核後始得報廢」偷換成「自行辦理報廢」,或將「徵得同意」替換為「備查」。記住:涉及資產減損(報廢、銷燬),審計機關絕對不會只當「橡皮圖章」,必須實質介入(查核或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