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07 年第 35 題單選題考點:處級會議名稱考點:部級會議名稱
依審計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種處置之敘述正確?
A臺北市審計處對臺北市政府有關免除賠償責任之處置,應由該處審計會議決議行之
B審計部對臺北市政府有關再審查案件所為之准駁,應由該部審議會議決議行之
C審計部對臺北市政府有關聲請覆核案件所為之准駁,應由該部審計會議決議行之正確答案
D臺北市審計處對臺北市政府有關聲請覆議案件所為之准駁,應由該處審計會議決議行之
C正確答案
審計機關處理重要案件(免賠、再審查、覆核、覆議),審計部由「審計會議」決議,審計處(室)由「審議會議」決議。
逐選項解析
A臺北市審計處對臺北市政府有關免除賠償責任之處置,應由該處審計會議決議行之處級會議名稱✕ 易錯陷阱
臺北市審計處屬「處」級機關,免除賠償責任之處置應由「審議會議」決議,而非審計會議。
B審計部對臺北市政府有關再審查案件所為之准駁,應由該部審議會議決議行之部級會議名稱✕ 易錯陷阱
審計部屬「部」級機關,再審查案件之准駁應由「審計會議」決議,而非審議會議。
C審計部對臺北市政府有關聲請覆核案件所為之准駁,應由該部審計會議決議行之✓ 正確
D臺北市審計處對臺北市政府有關聲請覆議案件所為之准駁,應由該處審計會議決議行之✕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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