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9 年第 9 題單選題
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海關因緝私必要,下列何者正確?
A應在中華民國通商口岸,基線24浬內水域查緝
B依財政部訂定海關緝私器械使用辦法,使用器械
C應佩帶武器、械彈
D得詢問嫌疑人、證人及其他關係人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海關因緝私必要,得詢問嫌疑人、證人及其他關係人;武器及器械之使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且為「得配置」而非「應佩帶」。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海關緝私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海關因緝私必要,得詢問嫌疑人、證人及其他關係人。敘述完全正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海關因緝私必要,得詢問嫌疑人、證人及其他關係人;武器及器械之使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且為「得配置」而非「應佩帶」。
記住海關緝私「得詢問關係人」、「行政院訂定器械使用辦法」、「得配置武器」,即可直接選出正確答案 D。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依海關緝私條例第6條規定,海關緝私應在中華民國通商口岸、「沿海」24海里以內之水域,及依該條例或其他法律得為查緝之區域或場所為之。選項稱「基線24浬內」且限縮了查緝範圍,敘述不正確。
B✕ 陷阱
依海關緝私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武器及器械之使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而非財政部。
C✕
依海關緝私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海關因緝私必要,「得配置」艦艇、航空器、車輛、武器、彈藥及必要之器械,而非「應佩帶」。
D✓ 正確
依海關緝私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海關因緝私必要,得詢問嫌疑人、證人及其他關係人。敘述完全正確。
海關緝私條例重要職權與規定
| 項目 | 法條規定 | 常考易錯點 |
|---|
| 查緝區域 | 通商口岸、沿海24海里內水域、其他合法查緝區域 | 誤植為「基線24浬」或漏列其他區域 |
| 武器配置 | 「得配置」武器、彈藥及必要之器械 | 誤植為「應佩帶」 |
| 器械使用辦法 | 由「行政院」定之 | 誤植為「財政部」或「內政部」 |
| 詢問權限 | 得詢問嫌疑人、證人及其他關係人 | 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基本調查權 |
本題選項B將法規授權訂定的層級由「行政院」偷換為「財政部」;選項C則將裁量權的「得配置」偷換為強制性的「應佩帶」,是法規題常見的文字陷阱。
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