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返家發現乙侵入其住家行竊,欲撥打電話報警,乙見狀出拳猛力攻擊甲的臉部,甲情急之下持家中花瓶抵擋攻擊,因此造成乙的手部受有傷害。甲的行為應如何評價?
A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B緊急避難之行為,不罰
C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
D正當防衛之行為,不罰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乙侵入住宅行竊又出拳攻擊,屬「現在不法之侵害」,甲持花瓶「出於防衛自己身體權利」,手段也未過當,完全符合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要件,不罰。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