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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大意109 年第 21 題單選題考點:復審制度考點:訴願排除

公務員不服行政機關之免職處分時,應為如何之救濟?

A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正確答案
B向服務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C向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提起再審
D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免職屬改變公務員身分之重大人事處分,應向保訓會提起復審,不服再打行政訴訟。

逐選項解析

A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復審制度✓ 正確
免職屬改變公務員身分關係之處分,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應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訓會)提起復審,不服復審決定可再提行政訴訟。
B向服務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訴願排除✕ 易錯陷阱
公務員對服務關係之處分有專屬救濟途徑(復審/申訴),不走一般人民適用的訴願程序。這是最常見的陷阱選項。
C向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提起再審✕ 錯誤
D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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