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法學大意109 年第 39 題單選題考點:辯明機會考點:緘默權告知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訊問被告應給被告辯明犯罪嫌疑之機會
B應告知被告得依其自由意思說話或不說話
C被告想要選任辯護人為其辯護時,得禁止其選任正確答案
D訊問被告應出以懇切之態度
C正確答案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為其基本權利,不得禁止,故選項C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逐選項解析
A訊問被告應給被告辯明犯罪嫌疑之機會辯明機會✕ 錯誤
依刑事訴訟法第96條規定,訊問被告應與以辯明犯罪嫌疑之機會,本選項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B應告知被告得依其自由意思說話或不說話緘默權告知✕ 錯誤
依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告知被告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本選項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C被告想要選任辯護人為其辯護時,得禁止其選任✓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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