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11221單選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關於考試院之組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沒有明文規定考試委員人數,委由法律定之
B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C考試院為合議制機關
D考試院會議以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組織之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憲法增修條文僅規定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立院同意,未明定人數;「考試院會議」的組成則是規定在《考試院組織法》且包含部會首長。

為什麼答案是 D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第一,憲法增修條文並未規定考試院會議的組成;第二,依《考試院組織法》第7條,考試院會議除了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外,還包含「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考點:委員人數法源考點:人事同意權考點:機關體制考點:院會組成
載入中…

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