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提起訴願卻漏未於訴願書上簽名或蓋章,受理訴願機關通知甲應於 20 天內補正。惟經過 30 天後甲仍未補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受理訴願機關應再次通知甲補正
B受理訴願機關應為不受理之決定正確答案
C受理訴願機關仍應就訴願書所載內容為實體審議
D受理訴願機關應逕行駁回其訴願
答案與詳解
訴願書應由訴願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漏未簽章屬不合法定程式,但可補正。經通知後逾期仍不補正,受理訴願機關應作成不受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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