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一般民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4 年第 35 題單選題考點:即時強制考點:處分混淆
消防人員依消防法規定,因搶救火災而為達搶救之目的時,損壞人民之車輛。此一損壞車輛之行為,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其法律性質為何?
A即時強制、事實行為正確答案
B即時強制、行政處分
C直接強制、事實行為
D直接強制、行政處分
A正確答案
火災搶救為排除急迫危險,直接損壞車輛屬即時強制;重點是沒有先命義務人履行,且行為本身是事實行為。
逐選項解析
A即時強制、事實行為即時強制✓ 正確
消防人員為搶救火災,立即損壞車輛,是為避免急迫危險所作的即時處置,沒有先課人民義務、限期履行再執行。損壞車輛是實際物理行動,不是作成行政處分。
B即時強制、行政處分處分混淆✕ 易錯陷阱
前半段「即時強制」正確,但後半段說成行政處分錯誤。行政處分重點在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本題是消防人員現場破壞車輛的實力行為,性質為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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