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一般民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4 年第 17 題單選題
公務人員甲與其妻乙育有一名 1 歲半女兒,甲得主張下列何種權利?
A申請平調至其他單位
B申請轉任其他職系
C申請留職停薪正確答案
D申請加薪
C正確答案
育有未滿 3 歲子女的公務人員,依法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本題 1 歲半女兒正好命中要件。
逐選項解析
A申請平調至其他單位✕ 易錯陷阱
平調至其他單位不是因育有幼兒即可當然主張的權利,通常涉及機關職缺、業務需要與人事調派權限。題目給的關鍵事實是「1 歲半女兒」,考點不是調職照顧家庭。
B申請轉任其他職系✕ 易錯陷阱
轉任其他職系涉及任用資格、職系職組及機關職務出缺等條件,並非只要有 3 歲以下子女即可請求。此選項把育嬰照顧需求偷換成職系變更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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