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11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依據漁港法規定,對於民眾於漁港內釣魚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漁港內釣魚行為,非漁港法第18條所稱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範疇正確答案
B民眾於漁港內非法釣魚,海巡人員應採取適當措施制止
C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
D漁港分為第一類漁港及第二類漁港,分別由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管理
A正確答案
漁港內釣魚行為屬於漁港法第18條所稱「採捕水產動植物」之範疇。
為什麼答案是 A
釣魚行為屬於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採捕水產動植物」之範疇,因此才需要同條第2項特別規定開放垂釣不受該款限制。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漁港內釣魚行為屬於漁港法第18條所稱「採捕水產動植物」之範疇。
漁港法第18條第2項明定開放垂釣不受同條第1項第4款「採捕水產動植物」之限制,反面推論可知釣魚本質上屬於採捕水產動植物。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釣魚行為屬於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採捕水產動植物」之範疇,因此才需要同條第2項特別規定開放垂釣不受該款限制。
B✕
依漁港法第18條第2項,違反規定於漁港內非法採捕(釣魚)者,海岸巡防機關應採取適當措施制止之。
C✕
依漁港法第18條第3項,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汙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
D✕
依漁港法第4條,漁港分為第一類及第二類,分別由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管理。
考生可能誤以為釣魚與一般商業採捕不同,但法律上釣魚仍屬採捕水產動植物,須依特別規定始得豁免禁止。
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