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於下列何者時間,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A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 2 年內正確答案
B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 2 年內
C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 5 年內
D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 5 年內
答案與詳解
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及第 121 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但應自知有撤銷原因時起 2 年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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