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臺灣地區人民身分的小華前往大陸地區度假旅遊,旅遊期間在當地遺失其護照,試問小華應如何處理最為妥當?
A向當地警察單位報案後,前往我國在大陸地區設立之機構申請補發護照
B向當地警察單位報案後,前往我國在澳門設立之機構申請補發護照
C無須向當地警察單位報案,可逕向我國在澳門設立之機構申請補發護照
D向當地警察單位報案後,前往我國在香港或澳門設立之機構申請「入國證明書」持憑返國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遺失護照,應向當地警察報案後,前往我國在香港或澳門設立之機構申請「入國證明書」持憑返國。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護照條例第26條第2項,已出國國民護照遺失而不及等候補發者,駐外館處得發給入國證明書。因大陸地區無我國駐外館處,故應向當地警察報案後,前往香港或澳門之機構申請入國證明書持憑返國,最為妥當。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遺失護照,應向當地警察報案後,前往我國在香港或澳門設立之機構申請「入國證明書」持憑返國。
大陸地區無我國駐外館處可補發護照,實務上須向當地公安報案後,轉往香港或澳門之駐外機構申請入國證明書返國。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我國在大陸地區並未設立可補發護照之駐外館處,實務上無法直接向當地機構申請補發護照,故非妥當作法。
B✕ 陷阱
雖可向澳門機構申請,但依護照條例第26條規定,護照遺失而不及等候補發者,駐外館處得發給入國證明書,而非補發護照。
C✕
護照遺失應先向當地警察單位報案取得遺失證明,不可逕行申請;且應申請入國證明書而非補發護照。
D✓ 正確
依護照條例第26條第2項,已出國國民護照遺失而不及等候補發者,駐外館處得發給入國證明書。因大陸地區無我國駐外館處,故應向當地警察報案後,前往香港或澳門之機構申請入國證明書持憑返國,最為妥當。
護照遺失處理方式比較
| 情境 | 處理機構 | 應備文件 | 核發證件 |
|---|
| 國外遺失護照(有駐外館處) | 當地駐外館處 | 警察遺失證明 | 補發護照或入國證明書 |
| 大陸地區遺失護照 | 香港或澳門駐外機構 | 當地警察遺失證明 | 入國證明書 |
選項A、B誘答在於混淆「補發護照」與「入國證明書」。在大陸地區遺失護照因無我國駐外館處可直接補發,且緊急返國需求下,應申請入國證明書而非等候補發護照。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