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經營概要113 年第 20 題單選題
📖 閱讀測驗 · 共用前文
假設甲產險公司於 2021 年開辦某新險種,其保費收入與賠款金額資料如下表。
年度 簽單保費(千元) 未滿期保費(千元)
2021 $1,400 $700
2022 $2,000 $1,000
2021年 2022年
賠案號碼 已付賠款 未決賠款 已付賠款 未決賠款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202101 $200
202102 $100 $140
202103 $120 $130
202201 $160
202202 $170
有關計算甲公司於 2022 年底時所計算的 2021 年度的保單年度損失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計算時所使用的分母與計算意外年度制損失率所使用的分母相同
B計算時所使用的分子數值為$420
C計算時所使用的分母數值為$2,000
D2021 年之保單年度損失率為 33.57%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保單年度制損失率:分子=該年度保單的所有賠款(已付+未決),分母=該年度簽單保費,需等所有保單到期後才能計算完整損失率。
為什麼答案是 D
分子:2021年度保單賠款=202101已付$200+202102已付$140+202103未決$130=$470。分母:2021年簽單保費$1,400。損失率=$470÷$1,400≈0.33571≈33.57%,與短文數據完全吻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單年度制損失率:分子=該年度保單的所有賠款(已付+未決),分母=該年度簽單保費,需等所有保單到期後才能計算完整損失率。
2021年度保單:賠案202101已付$200、202102已付$140+未決$0(已結)、202103未決$130;合計賠款=$200+$140+$130=$470;分母=2021簽單保費$1,400;損失率=$470/$1,400≈33.57%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保單年度制的分母是「該保單年度的簽單保費」;意外年度制的分母是「當年度的已滿期保費(賺得保費)」。兩者計算基礎不同,故此選項錯誤。短文中2021簽單保費為$1,400,與意外年度制使用的賺得保費(=$1,400-$700=$700)完全不同。
B✕ 陷阱
2021年度保單年度的賠款應包含所有屬於2021年保單的損失:202101已付$200、202102截至2022年底已付$140(未決已清零)、202103於2022年底仍有未決$130。合計=$200+$140+$130=$470,而非$420。選$420可能誤漏202102的$140或誤算某筆。
C✕
保單年度制損失率的分母為「該保單年度的簽單保費」,2021年度簽單保費依短文為$1,400千元,而非$2,000千元。$2,000是2022年的簽單保費,此選項為年度混淆陷阱。
D✓ 正確
分子:2021年度保單賠款=202101已付$200+202102已付$140+202103未決$130=$470。分母:2021年簽單保費$1,400。損失率=$470÷$1,400≈0.33571≈33.57%,與短文數據完全吻合。
三種損失率制度比較
| 制度 | 分子(賠款) | 分母(保費) | 特性 |
|---|
| 保單年度制 | 同一保單年度保單產生的所有賠款(已付+未決) | 該年度簽單保費 | 資料最完整,但需等所有保單到期後 |
| 意外年度制 | 同一日曆年度發生的所有賠款(已付+未決) | 當年度賺得保費(已滿期保費) | 以事故發生年度為準 |
| 日曆年度制 | 當年度已付賠款+年末未決賠款-年初未決賠款 | 當年度賺得保費 | 計算最快但準確度較低 |
選項A將「保單年度制分母」與「意外年度制分母」混為一談;選項C將2022年簽單保費$2,000誤植為2021年度的分母;選項B則可能因漏計202102於2022年的已付賠款$140或誤加未決賠款,導致得出錯誤的$420。考生需嚴格區分賠案所屬保單年度,以及各制度分母的計算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