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其丈夫乙為被保險人購買一張終身人壽保險,並約定自己與子女丙、丁三人為受益人。保單生效後五年,叛逆的兒子丙因需錢急用,故意謀害乙致死。請問保險人是否要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A因丙喪失其受益權,故保險人也不須給付保險金給丁及甲
B因要保人甲未盡保護乙之義務,所以甲也喪失其受益權,保險人只須給付保險金予丁
C丙雖喪失其受益權,但另有受益人甲及丁,故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予甲及丁正確答案
D丙不影響他的受益權,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予丙、丁及甲三人
答案與詳解
依保險法第121條,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喪失受益權。但喪失權利僅限犯罪者本人,甲、丁仍為合法受益人,保險人應對其給付保險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