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05 年第 32 題單選題
依據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有關保險業資金運用的敘述,何者為錯誤?
A保險業資金辦理國外投資,最高不得超過各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四十正確答案
B保險業依規定投資而與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該保險業業主權益百分之四十
C保險業對不動產之投資,以所投資不動產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者為限;其投資總額,除自用不動產外,不得超過其資金百分之三十
D保險業資金得購買,經依法核准公開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共同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其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十及每一基金已發行之受益憑證總額百分之十
A正確答案
保險業國外投資上限為資金 45%(非 40%),其餘三選項皆符合保險法第 146 條系列規定。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敘述。保險法第 146 條之 4 規定,保險業資金辦理國外投資總額,由主管機關核定,最高不得超過各該保險業資金 45%,不是 40%。此為題目要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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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險業國外投資上限為資金 45%(非 40%),其餘三選項皆符合保險法第 146 條系列規定。
記口訣「國外 45、不動產 30、基金 10」,看到 40% 配國外投資就是錯的。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錯誤敘述。保險法第 146 條之 4 規定,保險業資金辦理國外投資總額,由主管機關核定,最高不得超過各該保險業資金 45%,不是 40%。此為題目要選的答案。
B✕
正確。保險法第 146 條之 6 規定,保險業投資與其具控制從屬關係之被投資公司,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業業主權益 40%,此為避免利害關係交易集中風險。
C✕
正確。保險法第 146 條之 2 規定,保險業對不動產投資以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者為限,除自用不動產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其資金 30%。
D✕
正確。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 規定,保險業得購買公開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共同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業資金 10%,且每一基金不得超過已發行受益憑證總額 10%。
保險業資金運用上限速記表
| 投資標的 | 上限比例 | 計算基礎 | 法條 |
|---|
| 國外投資 | 45% | 保險業資金 | §146-4 |
| 不動產(非自用) | 30% | 保險業資金 | §146-2 |
| 關係企業投資總額 | 40% | 業主權益 | §146-6 |
|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10% | 保險業資金/基金總額 | §146-1 |
保險業資金運用最容易搞混的就是各類投資上限的百分比。國外投資上限是「45%」,常被誤記成 40%,因為關係企業投資才是 40%;不動產投資 30%、單一基金 10% 也都是固定數字。判斷關鍵在於:國外投資風險分散需求較高所以額度最寬(45%),關係企業因利益迴避限制次之(40%),不動產流動性差再嚴格些(30%),單一基金集中風險最需控管所以最低(10%)。考試時看到「國外 40%」就該警覺,這數字是刻意拿關係企業的限制來混淆,記住「國外投資天花板最高」這個邏輯就不會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