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五等考試-社會組政治學大意106 年第 37 題單選題
下列那一個國家的憲政體制設計隱含「權力分立、相互制衡」的概念?
A正確答案
美國採三權分立制,立法、行政、司法相互制衡,是權力分立的典型代表。
為什麼答案是 A
美國憲法由孟德斯鳩三權分立理論啟發,國會(立法)、總統(行政)、最高法院(司法)彼此獨立且相互制衡,是總統制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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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美國採三權分立制,立法、行政、司法相互制衡,是權力分立的典型代表。
看到「權力分立、相互制衡」直接選美國,這是孟德斯鳩理論的最佳實踐國。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美國憲法由孟德斯鳩三權分立理論啟發,國會(立法)、總統(行政)、最高法院(司法)彼此獨立且相互制衡,是總統制典型代表。
B✕ 陷阱
英國是內閣制,行政權由國會多數黨組成,行政與立法融合(fusion of powers),而非分立制衡,反而是權力融合的代表。
C✕
以色列採內閣制,總理由國會(Knesset)多數產生,行政立法一體,不符合權力分立制衡設計。
D✕
德國是議會內閣制,總理由聯邦議會選出並對其負責,總統為虛位元首,屬於權力融合而非分立制衡。
各國憲政體制對照
| 國家 | 體制 | 權力關係 | 代表特徵 |
|---|
| 美國 | 總統制 | 權力分立制衡 | 三權獨立、總統民選 |
| 英國 | 內閣制 | 權力融合 | 首相來自國會多數 |
| 以色列 | 內閣制 | 權力融合 | 總理對國會負責 |
| 德國 | 內閣制 | 權力融合 | 總理制、虛位總統 |
很多考生誤以為英國是民主老牌國就有權力分立,但英國其實是「議會至上」+ 權力融合,首相與內閣來自國會多數,行政立法不分立。這題在考「制衡 vs 融合」的核心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