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戶政類科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06 年第 3 題單選題
中華民國國民為外國人之配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依規定仍不喪失國籍,何者錯誤?
A為偵查或審判中之刑事被告
B曾有滯納租稅前科者正確答案
C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尚未執行完畢者
D為民事被告
B正確答案
外配喪失國籍需經內政部許可,但有刑事被告、受刑之宣告未執行完畢、民事被告等情形不許可;租稅前科非法定事由
為什麼答案是 B
曾有滯納租稅前科並非國籍法規定之不喪失國籍事由,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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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外配喪失國籍需經內政部許可,但有刑事被告、受刑之宣告未執行完畢、民事被告等情形不許可;租稅前科非法定事由
記口訣:刑事被告、受刑未執行完畢、民事被告=不許喪失國籍;租稅前科不是法定要件
逐選項分析
A✕
為偵查或審判中之刑事被告,屬國籍法規定不喪失國籍之法定事由之一,選項本身正確
B✓ 正確
曾有滯納租稅前科並非國籍法規定之不喪失國籍事由,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
C✕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尚未執行完畢者,屬國籍法規定不喪失國籍之法定事由,選項本身正確
D✕
為民事被告亦屬國籍法規定不喪失國籍之法定事由之一,選項本身正確
國籍法上不喪失國籍的法定事由(外配歸化外國籍情形)
| 事由類型 | 是否為法定不喪失事由 |
|---|
| 偵查或審判中之刑事被告 | 是 |
|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尚未執行完畢 | 是 |
| 為民事被告 | 是 |
| 曾有滯納租稅前科 | 否(非法定事由) |
選項刻意混入看似合理但實際上國籍法並未規定的「租稅前科」,考生若憑印象作答容易誤以為所有與司法、財務相關的不良紀錄都算法定事由,需精準記憶條文列舉的具體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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