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地方自治團體無權裁處下列何種行政罰?
A罰鍰
B勒令停工
C停止營業
D公布違反義務者之姓名或名稱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地方自治條例可設罰鍰、勒令停工、停止營業等,但不能把「公布姓名或名稱」列為地制法授權的行政罰。
為什麼答案是 D
公布違反義務者姓名或名稱,雖屬行政罰法上的影響名譽處分,但不在地方制度法第26條允許自治條例設定的種類內。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地方自治條例可設罰鍰、勒令停工、停止營業等,但不能把「公布姓名或名稱」列為地制法授權的行政罰。
看到地方制度法第26條,背口訣:罰鍰、停工、停業、吊照、限期限制行為;公布姓名不在列。
逐選項分析
A✕
罰鍰是地方制度法明文允許自治條例規定的行政罰類型之一。題目問「無權裁處」者,因此罰鍰不是本題要選的答案。
B✕
勒令停工屬於地方制度法允許的其他行政罰類型,地方自治團體得在自治條例授權範圍內規定並裁處。
C✕
停止營業也是地方制度法列舉可作為自治條例罰則的行政罰。考選部常把它和公布姓名並列考辨識。
D✓ 正確
公布違反義務者姓名或名稱,雖屬行政罰法上的影響名譽處分,但不在地方制度法第26條允許自治條例設定的種類內。
地方制度法第26條:自治條例得設行政罰類型
| 類型 | 地制法可否 | 例子 | 考試提醒 |
|---|
| 罰鍰 | 可以 | 一定金額以下罰鍰 | 最基本、必背 |
| 限制行為 | 可以 | 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 | 列舉與類似限制行為 |
| 影響名譽 | 不可以 | 公布姓名或名稱 | 行政罰法有,但地制法未授權 |
| 沒入 | 不以本題為核心 | 沒入物品 | 本題重點在地制法列舉範圍 |
D 在行政罰法中確實是行政罰的一種,所以容易誤以為地方也能裁處;但本題問的是「依地方制度法」,要看地制法授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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