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政程序法規定之聽證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聽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公開以言詞為之
B當事人於聽證時,得陳述意見、提出證據,經主持人同意後並得發問
C當事人認為主持人於聽證程序進行中所為之處置違法或不當者,得即時聲明異議
D應舉行聽證程序而未舉行者,因事後舉行而補正程序瑕疵,行政處分為合法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應舉行聽證而未舉行,屬重大程序瑕疵,通說認為不得事後補正;行政程序法第 114 條之補正事由也未包含聽證。故處分違法,非合法。敘述錯誤,為正解。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