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於武器(如來福槍)上之望遠瞄準器,依據稅則第 90 章章註 4 規定,宜歸列稅則那一節?
A第 9005 節「雙眼及單眼望遠鏡、其他光學望遠鏡及其架座;其他天文儀器及其架座;但不包括無線電、天文儀器」
B第 9012 節「光學顯微鏡以外之顯微鏡;繞射器具」
C第 9013 節「液晶裝置(未構成為其他節所更明確說明之物品者);雷射,雷射二極體除外;其他光學用具及儀器,本章未列名者」正確答案
D第 9305 節「第 9301 至 9304 節物品之零件及附件」
答案與詳解
依第90章章註4規定,裝於武器上的望遠瞄準器,即使具望遠鏡性質,仍應歸列第9013節「其他光學用具及儀器」,為章註明文指定之節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