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06 年第 48 題單選題
地方政府及其所屬機關之財務審計應依據何種法律之規定?
A審計法正確答案
B地方審計法
C地方財務審計法
D地方制度法
A正確答案
審計法適用於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並無獨立的「地方審計法」。
為什麼答案是 A
審計法第 2 條規定審計職權包括監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預算執行、財務收支審核等,適用範圍涵蓋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故地方政府財務審計依審計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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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審計法適用於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並無獨立的「地方審計法」。
看到「地方審計法」「地方財務審計法」直接刪,台灣沒有這種法!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審計法第 2 條規定審計職權包括監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預算執行、財務收支審核等,適用範圍涵蓋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故地方政府財務審計依審計法辦理。
B✕ 陷阱
我國並無「地方審計法」這部法律,純屬命題陷阱。地方審計事項一體適用審計法。
C✕ 陷阱
同樣為虛構法規,我國並無「地方財務審計法」。財務審計規範統一於審計法中。
D✕
地方制度法規範地方自治團體組織、權限、自治事項等,雖涉及地方財政,但財務審計之法源仍為審計法,非地方制度法。
政府審計法源對照
| 層級 | 審計機關 | 法律依據 | 執行單位 |
|---|
| 中央政府 | 審計部 | 審計法 | 審計部各廳 |
| 直轄市 | 審計處 | 審計法 | 各直轄市審計處 |
| 縣市政府 | 審計室 | 審計法 | 各縣市審計室 |
審計法制採「中央地方一體適用」,只有一部審計法管全國,沒有什麼地方審計法或地方財務審計法。出題者會故意捏造聽起來很合理的法規名稱,讓人以為地方政府有專屬審計法。判斷關鍵是:凡是冠上「地方」字樣的審計法律都是假的,真正管地方審計的還是審計法本身。這種題最容易讓人直覺選「有地方兩個字應該比較對」,但法規體系邏輯剛好相反—統一立法才是我國審計權運作的核心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