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06 年第 4 題單選題
徵收機關,關於稅賦捐費等收入之徵課、查定,及其他依法處理之程序,與所用之票照等憑證,及其處理徵課物之會計事務,係屬何者?
A普通公務之會計事務
B特種公務之會計事務正確答案
C公有營業之會計事務
D公有事業之會計事務
B正確答案
稅賦捐費之徵課與查定等會計事務,依法明定屬於「特種公務之會計事務」。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會計法規定,徵收機關關於稅賦捐費等收入之徵課、查定等會計事務,屬於特種公務之會計事務,為本題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稅賦捐費之徵課與查定等會計事務,依法明定屬於「特種公務之會計事務」。
看到「稅賦徵課、查定、票照憑證」直接聯想「特種公務」;一般行政才是普通公務。
逐選項分析
A✕
普通公務指公務機關「一般」之會計事務,不包含稅賦徵課等特種業務。
B✓ 正確
依會計法規定,徵收機關關於稅賦捐費等收入之徵課、查定等會計事務,屬於特種公務之會計事務,為本題正解。
C✕ 陷阱
現行會計法第4條已將此類修正為「公營事業之會計事務」,且與稅賦徵課無關。
D✕ 陷阱
同選項C,現行法名稱為「公營事業」,且公營事業機關之會計事務與徵收機關的稅賦徵課無關。
會計事務四大分類 (會計法第4條)
| 分類 | 定義/內容 |
|---|
| 普通公務 | 公務機關一般之會計事務 |
| 特種公務 | 特種公務機關(如稅賦徵課、公庫出納等)所辦之會計事務 |
| 公營事業 | 公營事業機關之會計事務 |
| 非常事件 | 有非常性質或不隨會計年度開始與終了之重大事件 |
選項C、D使用「公有營業」、「公有事業」等舊稱或錯誤名詞,現行《會計法》第4條已統一稱為「公營事業之會計事務」。此外,本題考點在於「徵收機關」的業務歸屬,與公營事業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