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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0623單選題

某小吃店經稽徵機關查定每月營業額為 150,000 元,其當期申報可扣抵進項稅額共 5,000 元,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其當期應納營業稅額為若干元?

A1,000 元
B1,500 元
C4,000 元正確答案
D4,500 元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小吃店適用1%查定課徵,應納稅額=查定營業額×1%×3月−進項稅額×10%,本題為4,500−500=4,000元。

為什麼答案是 C

小吃店屬查定課徵之小規模營業人,稅率1%。每期(3個月)查定稅額=150,000×1%×3=4,500;進項稅額5,000僅能按10%扣抵即500元;應納=4,500−500=4,000元。

考點:期間誤算考點:單月稅額陷阱考點:查定課徵計算考點:漏扣進項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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