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關於地方自治團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對各該自治事項,應全力執行,並依法負其責任
B直轄市與其他直轄市合辦之事業,經有關直轄市議會通過後,得設組織經營之
C地方自治事項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域時,由各該地方自治團體協商辦理
D合辦事業涉及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職權事項者,應由直轄市議會議決之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合辦事業涉及各級立法機關職權事項者,得由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約定之議決方式」決定之,而非一律由直轄市議會議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