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國貿政府採購法規、商事法107 年第 27 題單選題考點:發起人資格考點:發起設立程序
關於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政府不得作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正確答案
B發起人認足第一次應發行之股份時,應即按股繳足股款並選任董事及監察人
C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須就公司設立之費用負責
D發起人得為公司名稱預查
A正確答案
政府或法人均可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選項A「政府不得作為發起人」說法有誤,為本題正解。
逐選項解析
A政府不得作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發起人資格✓ 正確
公司法第128條規定,發起人得為自然人或法人,政府或其所屬機關亦得為法人發起人,並無禁止規定,故「政府不得作為發起人」敘述有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
B發起人認足第一次應發行之股份時,應即按股繳足股款並選任董事及監察人發起設立程序✕ 錯誤
公司法第131條規定,發起人認足第一次應發行之股份時,應即按股繳足股款,並即選任董事及監察人,本選項敘述與法條相符,屬正確敘述。
C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須就公司設立之費用負責✕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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