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依 A 國法設立之公司,其主事務所與營業所皆設置於 B 國。甲公司為擴展其業務,經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以下稱「乙公司」),並由乙公司負責在我國之相關經銷業務。若乙公司於我國從事商業活動涉訟,有關乙公司之代表人及代表權之限制等,應以何國法律為準據法?
A乙公司為在我國設立之外國分公司,有關其內部事項,應適用關係最切國之法律
B乙公司為甲之分支機構,有關其內部事項,應依甲公司之本國法,即 A 國法
C乙公司為甲之分支機構,有關其內部事項,應依甲公司之主事務所所在地法,即 B 國法
D乙公司係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有關其內部事項,應適用中華民國法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