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實務概要106 年第 14 題單選題考點:單次自負額考點:遞增制誤解
依據我國現行標準任意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乙式有關被保險人自負損失規定,被保險人於每一次發生事故後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時,均須自負一定損失金額,倘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發生過兩次事故,且均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則在該年度內,被保險人累積自負金額為多少?
A5,000元
B6,000元
C7,000元
D8,000元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車體險乙式自負額採遞增制:第1次3,000、第2次5,000、第3次以後7,000,兩次累積為8,000元。
逐選項解析
A5,000元單次自負額✕ 易錯陷阱
5,000元僅為「第二次」事故的自負額,未加計第一次的3,000元,屬於漏算陷阱。
B6,000元遞增制誤解✕ 易錯陷阱
誤以為兩次都是3,000元相加(3,000+3,000=6,000),忽略第二次起自負額會遞增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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