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估價與理算概要114 年第 3 題單選題
有關產品責任保險之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等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一般承保約定上,保險人理賠認定時間之基礎,係採用索賠基礎(Claims Made Basis)
B被保險產品係指經載明於保險契約之產品,且包括該產品之包裝及容器
C被保險產品若作為其他產品之材料時,致使該其他產品本身之損失,保險人仍須負賠償之責正確答案
D被保險人為收回被保險產品所發生之任何費用,屬不保事項
C正確答案
產品責任險採索賠基礎,被保險產品含包裝容器;若作為他產品材料導致他產品本身損失屬不保事項。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被保險產品作為他產品之材料,導致「該其他產品本身」之損失,屬不保事項。產品責任險只賠償第三人因產品瑕疵所受之身體傷害或他人財物損失,不賠產品本身或含該產品之成品本身損失。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產品責任險採索賠基礎,被保險產品含包裝容器;若作為他產品材料導致他產品本身損失屬不保事項。
記口訣:自己產品壞、他人產品壞=不保;只賠人身傷害與他人財物損失。
逐選項分析
A✕
產品責任險確實採「索賠基礎」(Claims Made Basis),即以被害人於保險期間內提出索賠為理賠認定時點,而非事故發生時。此為產品責任險的標準設計,敘述正確。
B✕
依產品責任保險基本條款,「被保險產品」指載明於保險契約之產品,並包括該產品之包裝及容器。因包裝容器瑕疵導致消費者受損亦在承保範圍內,敘述正確。
C✓ 正確
錯誤!被保險產品作為他產品之材料,導致「該其他產品本身」之損失,屬不保事項。產品責任險只賠償第三人因產品瑕疵所受之身體傷害或他人財物損失,不賠產品本身或含該產品之成品本身損失。
D✕
被保險人為收回(召回)被保險產品所發生之任何費用,明確列為不保事項。召回費用另有「產品召回保險」承保,非一般產品責任險範圍,敘述正確。
產品責任險承保 vs 不保對照
| 項目 | 是否承保 | 說明 |
|---|
| 第三人身體傷害 | ✅ 承保 | 消費者因產品瑕疵受傷 |
| 第三人財物損失 | ✅ 承保 | 非產品本身之他人財物 |
| 被保險產品本身損失 | ❌ 不保 | 屬商業瑕疵擔保 |
| 產品作為材料致成品本身損失 | ❌ 不保 | 本題C選項陷阱 |
| 產品召回費用 | ❌ 不保 | 須另投召回險 |
C 選項最易誤判!學生常以為「零件害成品壞掉」保險公司會賠,實際上產品責任險只賠『第三人』受損,含該瑕疵材料之成品本身損失屬『商業風險』,不在承保範圍。此為歷年產品責任險必考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