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12 年第 25 題單選題
關於傷害保險中,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被保險人得撤銷受益人之受益權
B要保人得撤銷受益人之受益權
C喪失其受益權
D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依保險法第134條規定,傷害保險的受益人若故意傷害被保險人,將「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若為未遂,被保險人得撤銷其受益權利。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保險法第134條第1項明文規定:「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保險法第134條規定,傷害保險的受益人若故意傷害被保險人,將「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若為未遂,被保險人得撤銷其受益權利。
看到「傷害保險」+「受益人故意傷害」,秒選「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若選項出現「喪失受益權」,那是人壽保險的規定,不要搞混!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依保險法第134條第2項,只有在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未遂」時,被保險人才得撤銷其受益權利。本題未特別標明未遂,指的即是既遂。
B✕
撤銷受益權利是「被保險人」的專屬權利,要保人無此權限,因為身體受侵害、面臨危險的是被保險人本人。
C✕ 陷阱
「喪失其受益權」是人壽保險中,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保險法第121條)的法律效果。傷害保險的法條用語為「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
D✓ 正確
依保險法第134條第1項明文規定:「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
受益人故意加害被保險人之法律效果比較
| 險種 | 適用法條 | 既遂效果 | 未遂效果 |
|---|
| 人壽保險 (致死) | 保險法第121條 | 喪失其受益權 | 喪失其受益權 |
| 傷害保險 (傷害) | 保險法第134條 | 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 | 被保險人得撤銷其受益權利 |
考選部最愛把「人壽保險」和「傷害保險」的法條用語互換。人壽保險是「喪失受益權」,傷害保險是「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另外也要注意「既遂」與「未遂」的效果不同,未遂才是「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