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於民國107年1月1日購入高級汽車一輛供董事長使用,總價\3,150,000(含稅),經取得統一發票,預估殘值\500,000,耐用年限5年,採平均法提列折舊。該公司於民國110年7月1日將該車出售,得款\$1,050,000(含稅)。試問:①109年計算課稅所得時,該汽車可計提多少折舊費用? ②110年計算課稅所得時,該汽車應認列多少處分損益?
A①\530,000 ②處分利得\245,000
B①\530,000 ②處分損失\245,000
C①\420,634 ②處分損失\295,000正確答案
D①\420,634 ②處分利得\295,000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