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於民國107年1月1日購入高級汽車一輛供董事長使用,總價$3,150,000(含稅),經取得統一發票,預估殘值$500,000,耐用年限5年,採平均法提列折舊。該公司於民國110年7月1日將該車出售,得款$1,050,000(含稅)。試問:①109年計算課稅所得時,該汽車可計提多少折舊費用? ②110年計算課稅所得時,該汽車應認列多少處分損益?
A①$530,000 ②處分利得$245,000
B①$530,000 ②處分損失$245,000
C①$420,634 ②處分損失$295,000正確答案
D①$420,634 ②處分利得$295,000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