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政府採購法規、經濟學100 年第 49 題單選題考點:調解機制考點:仲裁機制
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廠商得以下列何種方式處理?
D正確答案
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時,廠商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仲裁機構提付仲裁,故本題正解為D(以上皆是)。
逐選項解析
A提出異議調解機制✕ 易錯陷阱
申請調解是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明定的履約爭議解決途徑之一,本身正確,但僅是處理方式中的一種,未涵蓋仲裁等其他途徑,故單選A不完整。
B提出申訴仲裁機制✕ 易錯陷阱
提付仲裁是履約爭議調解不成立後或經約定可採行的解決方式,本身正確,但同樣只是其中一種途徑,單選B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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