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交通行政交通行政大意112 年第 48 題單選題
用於航空器起降活動之水陸區域,稱為:
A正確答案
航空器起降活動之水陸區域即為「飛行場」,民航法第2條明定。
為什麼答案是 A
民航法第2條定義:飛行場指用於航空器起降活動之水陸區域。涵蓋陸上機場與水上機場,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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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航空器起降活動之水陸區域即為「飛行場」,民航法第2條明定。
看到「起降活動之水陸區域」→ 直接鎖定「飛行場」。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民航法第2條定義:飛行場指用於航空器起降活動之水陸區域。涵蓋陸上機場與水上機場,為正解。
B✕ 陷阱
航路是指經民航局指定適於航空器空中航行之通道,屬「空中路線」概念,不是地面或水面的起降區域。
C✕ 陷阱
航線是民航運輸業經營的兩地間運送路線,屬經營層面名詞,不指起降場所。
D✕
空橋是航廈連接航空器的登機設備,屬航站地面裝備,與水陸起降區域無關。
民航法核心名詞速記
| 名詞 | 性質 | 定義重點 | 所在位置 |
|---|
| 飛行場 | 場域 | 航空器起降之水陸區域 | 地面/水面 |
| 航路 | 空中通道 | 民航局指定之空中航行通道 | 空中 |
| 航線 | 營運路線 | 兩地間運送路線 | 營運概念 |
| 空橋 | 設備 | 旅客登機用連接設備 | 航廈 |
考選部最愛拿「航路」「航線」「飛行場」三組相似詞互換。關鍵分辨:看定義中的「位置」——地面/水面→飛行場;空中通道→航路;營運路線→航線。抓住「水陸區域」四字即可秒選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