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交通行政交通行政大意112 年第 18 題單選題考點:酒駕行政罰標準考點:行政罰與刑罰分界
當汽機車駕駛人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0毫克時,有何罰責?
A未超過酒駕標準,不用處罰
B處以行政罰,不處以刑罰正確答案
C處以刑罰,不處以行政罰
D同時處以行政罰與刑罰
B正確答案
吐氣酒精濃度0.20mg/L未達刑法0.25門檻,只構成行政罰(吊扣駕照、罰鍰),不構成刑事公共危險罪。
逐選項解析
A未超過酒駕標準,不用處罰酒駕行政罰標準✕ 易錯陷阱
道交條例規定只要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通常為0.15mg/L)即需處罰,0.20已超標準,並非不罰。
B處以行政罰,不處以刑罰行政罰與刑罰分界✓ 正確
0.20mg/L未達刑法第185-3條之0.25mg/L門檻,故僅依道交條例第35條處行政罰(罰鍰、吊扣駕照),不構成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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