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交通行政交通行政大意106 年第 49 題單選題
酒後駕車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達多少毫克,將涉及公共危險罪?
C正確答案
酒駕吐氣酒精濃度達 0.25 mg/L 或血液濃度達 0.05% 即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25 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 0.05% 即構成公共危險罪,可處刑責。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酒駕吐氣酒精濃度達 0.25 mg/L 或血液濃度達 0.05% 即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
記口訣:「吐氣 0.25、血液 0.05」就入刑,低於此為行政罰。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0.15 mg/L 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行政罰門檻(罰鍰、吊照),尚未達刑事公共危險罪標準,考生最容易混淆。
B✕
0.20 mg/L 並非法定標準數值,屬於干擾選項,無對應法條規定。
C✓ 正確
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25 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 0.05% 即構成公共危險罪,可處刑責。
D✕ 陷阱
0.05 是「血液酒精濃度百分比」的刑事門檻,不是「吐氣」的數值,題目問吐氣單位應為 0.25 mg/L。
酒駕標準一次看
| 類型 | 吐氣 (mg/L) | 血液 (%) | 法律責任 |
|---|
| 行政罰 | 0.15 以上未滿 0.25 | 0.03 以上未滿 0.05 | 道交條例罰鍰、吊照 |
| 刑事罰 | 0.25 以上 | 0.05 以上 | 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 |
本題最大陷阱是「吐氣」與「血液」兩套數值混用。0.05 是血液標準、0.25 才是吐氣標準;另 0.15 是行政罰門檻而非刑事門檻,考選部超愛這樣交錯設計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