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交通行政交通行政大意112 年第 24 題單選題
汽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經裁定繳納罰鍰而不繳納者,應如何處理?
A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
B吊扣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
C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
D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罰鍰不繳不是吊照,而是依行政執行法移送強制執行。
為什麼答案是 D
罰鍰經裁定確定仍不繳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扣薪、扣存款、查封財產等),這是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標準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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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罰鍰不繳不是吊照,而是依行政執行法移送強制執行。
「錢的問題」→ 強制執行;「車的問題」→ 吊扣吊銷,分清楚別混淆。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吊銷牌照/駕照是針對重大違規(如肇事逃逸、酒駕累犯)的處分,不是罰鍰不繳的效果。別把錢的問題和車的問題混在一起。
B✕ 陷阱
吊扣是暫時停止使用牌照/駕照,屬於違規行為本身的處分,與罰鍰逾期未繳無直接關聯。常見考生誤選此項。
C✕
註銷是車輛報廢、駕照逾期未換等行政事實變動才會發生,並非用來處理罰鍰欠繳問題。
D✓ 正確
罰鍰經裁定確定仍不繳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扣薪、扣存款、查封財產等),這是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標準處理方式。
違規處分 vs 罰鍰不繳 處理對照
| 情境 | 處理方式 | 法律效果 | 主管機關 |
|---|
| 重大違規(酒駕、肇逃) | 吊銷牌照/駕照 | 永久失效 | 公路監理機關 |
| 一般違規記點 | 吊扣牌照/駕照 | 暫時停用 | 公路監理機關 |
| 車輛報廢、駕照逾期 | 註銷 | 登記失效 | 公路監理機關 |
| 罰鍰裁定後不繳納 | 移送強制執行 | 扣薪扣款查封 | 行政執行分署 |
罰鍰是「欠錢」,吊扣吊銷是「資格處分」,兩者法律性質根本不同。考選部常設陷阱讓人以為「罰單不繳就吊照」,但實務上欠錢只能走行政執行法移送強制執行(查封、禁奢等),不能直接剝奪駕駛資格。判斷關鍵:看是「金錢給付義務未履行」還是「違規行為本身該受處罰」——前者用強制執行,後者才動用吊扣吊銷。很多考生把「催繳手段」跟「違規效果」混為一談,記住:欠錢不會讓你失去資格,但酒駕等違規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