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10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保險業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為限。依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上述所稱合作社是指下列何者?
A無限責任合作社
B有限責任合作社正確答案
C保證責任合作社
D信用合作社
B正確答案
保險法施行細則明定,保險業之合作社組織限於「有限責任保險合作社」。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保險法第136條所稱合作社,指依合作社法設立之「有限責任保險合作社」,社員僅以出資額為限負責,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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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險法施行細則明定,保險業之合作社組織限於「有限責任保險合作社」。
記口訣:保險合作社=有限責任,社員僅就出資額負責,風險可控才適合經營保險。
逐選項分析
A✕
無限責任指社員對社之債務負無限清償責任,風險過大,不適合經營須長期給付的保險業務,施行細則並未採此型態。
B✓ 正確
依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保險法第136條所稱合作社,指依合作社法設立之「有限責任保險合作社」,社員僅以出資額為限負責,為正解。
C✕ 陷阱
保證責任合作社指社員除出資額外,另就約定金額負保證責任,常見於信用合作社,但非保險法施行細則所指之合作社型態,屬誘答選項。
D✕
信用合作社屬金融機構,業務為存放款,與經營保險業之合作社性質完全不同,不可混淆。
合作社責任型態比較
| 類型 | 社員責任範圍 | 是否適用保險業 |
|---|
| 無限責任 | 對社債務負無限責任 | 否 |
| 有限責任 | 以出資額為限 | ✅ 保險合作社採此 |
| 保證責任 | 出資額+約定保證額 | 否(常見於信用合作社) |
保險業若採合作社形態,法規只准「有限責任保險合作社」,因為保險本質就是承擔他人風險,若社員要負無限責任或保證責任,一旦理賠爆量會拖垮所有社員家產,完全違背風險分散原則。考點在於:合作社法雖有四種責任型態(無限、有限、保證、信用),但保險法施行細則直接限縮成「只能有限責任」,目的是確保社員出資上限可控、被保險人求償有明確對象。最常見陷阱是拿「信用合作社」來混淆,但信用社歸銀行法管,跟保險業完全兩條路;另一陷阱是「保證責任」看似折衷卻不被允許,因為保證倍數仍可能讓社員超額負擔。記住「保險業合作社=有限責任」這條硬規定就能秒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