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法學大意108 年第 4 題單選題考點:當然解釋考點:歷史解釋
下列何者為法律解釋方法中之「歷史解釋」?
A基於對事理的認識,將某些法律未明文之事項,認為當然包括在內
B從立法資料或檔案探究立法者之真意正確答案
C比較外國立法例或外國法院判決,以解釋法律
D條文若文義過寬,以限制之方式縮小其適用範圍
B正確答案
歷史解釋係從立法資料或檔案探究立法者真意,故選B。
逐選項解析
A基於對事理的認識,將某些法律未明文之事項,認為當然包括在內當然解釋✕ 錯誤
此為「當然解釋」(舉輕以明重、舉重以明輕),非歷史解釋。
B從立法資料或檔案探究立法者之真意歷史解釋✓ 正確
歷史解釋係透過立法理由、草案、立法院公報等立法資料,探究立法者制定法律時之真意。
C比較外國立法例或外國法院判決,以解釋法律✕ 錯誤
D條文若文義過寬,以限制之方式縮小其適用範圍✕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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