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法學大意108 年第 30 題單選題
依民法規定,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而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加工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B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材料所有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正確答案
C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加工人得依關於無因管理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D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材料所有人得依關於無因管理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B正確答案
加工於他人動產,加工增值顯逾材料價值時,加工物所有權歸加工人,材料所有人得依不當得利請求償還價額。
逐選項解析
A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加工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錯誤
依民法第814條但書,加工所增價值顯逾材料價值時,加工物所有權屬於加工人,而非材料所有人,故本選項錯誤。
B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材料所有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正確
C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加工人得依關於無因管理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錯誤
加工增值顯逾材料價值時,所有權應歸加工人而非材料所有人;且受損者應依不當得利而非無因管理規定請求償還價額,兩處皆誤。
D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材料所有人得依關於無因管理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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