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民國108年度甲(55歲)及其配偶(71歲),扶養同戶籍下列親屬,則該申報戶申報民國108年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總額最高為多少?(提示:當年度之免稅額基準為每人全年8.8萬元)就讀於國外公立學校研究所之妹妹(40歲);全年在服兵役之兒子(24歲);108年6月畢業之女兒(22歲),尚在補習班補習,同時尋找工作中;無謀生能力之舅舅(80歲)。
A528,000元
B616,000元
C484,000元正確答案
D440,000元
答案與詳解
正確。甲本人88,000元,配偶71歲為132,000元;妹妹在國外正式學校就讀、女兒108年6月畢業、舅舅無謀生能力且同戶籍,三人各88,000元,共48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