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勤務概要114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依據警察勤務條例規定,在勤務執行機構之勤務分配上,首先應建立勤務基準表,請問警察機關在訂定勤務基準表時,下列何者非屬於應考慮之「基本」因素?
A服勤人員如何編組
B服勤方式如何互換
C服勤時間如何分配
D服勤件數如何計算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勤務基準表三大基本因素:人員編組、時間分配、方式互換,不含件數計算。
為什麼答案是 D
勤務基準表的三大基本因素為編組、時間與方式,並未將「服勤件數計算」列為基本因素,故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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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勤務基準表三大基本因素:人員編組、時間分配、方式互換,不含件數計算。
秒記「編時方」:人員「編」組、服勤「時」間、服勤「方」式。看到「件數計算」直接選,法條無此規定!
逐選項分析
A✕
勤務基準表的法定基本因素包括服勤人員之編組,故屬正確選項。
B✕
勤務基準表的法定基本因素包括服勤方式之互換,故屬正確選項。
C✕
勤務基準表的法定基本因素包括服勤時間之分配,故屬正確選項。
D✓ 正確
勤務基準表的三大基本因素為編組、時間與方式,並未將「服勤件數計算」列為基本因素,故為本題正解。
勤務基準表法定基本因素
| 法定因素 | 法條內容 | 對應選項 |
|---|
| 人員編組 | 服勤人員之編組 | 選項 A |
| 時間分配 | 服勤時間之分配 | 選項 C |
| 方式互換 | 服勤方式之互換 | 選項 B |
命題者將實務上可能涉及的「服勤件數」混入法條明定的三大因素中。雖實務會統計勤務量,但並非《警察勤務條例》明定建立基準表的法定基本因素。